举、寓纠于建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基建工程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起民主、规范、有序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以制度抓人促事,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从而形成干群同心、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
3、要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
近年来,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始终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巩固和提高了村级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干部的各方面素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较好地发挥了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干部在某些方面还存在工作起点标准低,少数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差,甚至还出现违纪违法等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否认真执行村级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是否重视自身的党风廉政教育、是否严格履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方面的监督。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栏、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监督渠道的作用,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人大主席团、各职能所站的监督作用,通过强化公开、强化审计、强化检查等形式,对村干部执行县委、县政府方针政策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村级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确保村干部清廉、村务透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之一,其中包含许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保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1、要抓领导,明确责任。一项工作的开展,离开了坚强的组织领导,就不可能取得如期的成效。各乡(镇)要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全体同志参与抓的工作机制,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情况,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解决;对农民群众举报的重要信件,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过问;对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一管到底。要将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或考评细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层层分解,人人有责。各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机地结合起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列入对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县纪委、监察局也将其作为对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2、要抓重点,整体推进。各乡(镇)和各村、社区要抓住重点,深入分析本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找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认真落实。要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筑牢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意见》中提出的“七项制度”、“十不准”,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对两委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承诺等制度,严格从制度上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性体制,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