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提高,为农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要牢牢把握“产权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这个切入点,无论是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还是实行县级统一法人,或者进行合作制规范的两级法人联社,实质在于能否将机制真正转换到位。围绕这个要求,工作要锁定在“产权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完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上。
3.改善金融服务,严防经营风险。针对当前我市一些农村信用社存在明显的风险隐患,改革期间务必要强化管理,改进服务,严防风险,确保稳定。要在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创新金融产品,开拓业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改进金融服务的同时,通过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特别是健全完善贷款管理问责制度、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严肃法纪,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农村信用社发生的各类经济案件,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加大清收力度,打击逃废债行为,切实控制和防范农村信用社经营和管理风险。
4.巩固改革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责任重、任务紧、难度大,政策性、敏感性极强,如清产核资、老股金清理、新股金募集、筹建以及开业申报的程序等工作,因此情况必须充分掌握,举措必须科学有效,基础工作必须扎实牢靠,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降低改革的成本和风险。当前,各联社要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扎实基础,加快进程,努力实现“三年构筑全市农村合作银行体系”的目标。
五、各方配合,强化协作,共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农村信用社改革涉及部门较多,必须切实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省联社密切配合,加强信用社基层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改革任务和责任的落实。要加强协调和指导服务,切实落实好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政策效应,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确实抓好相应的工作。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信用社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