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整洁、生活舒适的新乡村。
第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维护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农村基层干部位居一线,置身于广大农民群众之中,是我们党组织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民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注意倾听农民群众的呼声,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容易受益的事情做起;坚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切不可急于求成,好大喜功,盲目攀比;要把农民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一切为了农民群众、一切依靠农民群众,一切建设成果由农民群众共享。当前,特别是要抓住主要矛盾,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瓶颈”问题,切实把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要注重关心群众疾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自主权逐步扩大,相应也带来了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和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农村基层干部传统的管理手段不适用了,干部与群众不再是指挥与服从的关系,而变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过去的“行政命令式”工作方法,已被现在的“民主商量式”工作方法所取代。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意志主张和具体的发展思路只能靠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说服教育的办法,引导农民把党的富民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发展思路变成自觉行动。因此,必须改变过去一般性号召的方法,面对面沟通、一对一解决、入情入理的方式说服教育群众,统一农民群众思想,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对一些群众难以理解的问题,要及时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统筹协调,明确原则,制定措施;对一些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错误,理顺情绪,从而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要深入分析新时期农村复杂社会矛盾的特征,采取经济的、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深化改革的等综合措施,逐步缩小农村社会成员贫富差距、减少贫困人口。尊重和促进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分化、组合和变化,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要注意整合农村各方利益,立足大局来思考和处理问题,善于协调农村内部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协调机制,维护和实现农村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五,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管理实现民主化、法制化。依法办事首先要懂法。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与农业和农村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会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矛盾,实现管理方式由指令型、人治型向民主型、法制型转变。要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疏导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从而更好地规范农村各种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健康正常的农村经济社会关系。干部要带头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同时,大家也要认识到坚持依法办事有利于把干部从大量的琐碎的矛盾和纠纷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更好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民主管理,保障农民权利,变“少数人作主”、“为民作主”为“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