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性,激发农村内部的发展活力。今年要重点完成林权改革工作,改革的重点是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自主权和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要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继续实行粮食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规范“一事一议”,切实搞好农民负担动态管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大力兴办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业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对农民是一种美好的时代福音,对农村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一)落实领导责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我们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把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财力安排、政策措施上向“三农”倾斜。根据新时期的任务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力量和人员,加大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力度。各乡镇必须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领导参与,部门组成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乡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门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照分工,切实负责地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挂钩联系工作,确保挂钩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特别是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 (二)分类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新的社会实践,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如果平均用力,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综合考虑经济条件、村容村貌、群众基础、班子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县委、县政府决定实行“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一是要切实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着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扎实抓好小康示范村建设工作,由县领导挂钩负责,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使之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成为引领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典型。通过抓好“两头”带动中间村的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地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各级要加强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使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各乡镇和各部门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关心新农村建设、广大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社会各方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求真务实,扎实苦干,务求实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主体的积极性才是决定新农村建设进程、质量和成效的关键。因此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严禁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内容要反映农民要求,过程要让农民充分参与,建设成果要让农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