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一批、巩固一批、在建一批、规划一批。
我们要坚持区域规划、区域推进的原则,按照《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方案》规划的10个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分布构架,具体来说,分为红树林生态观光旅游示范区、蔬菜生产生态文明示范区、外运菜生产生态文明示范区、红橙生产生态文明示范区、茶叶生产生态文明示范区、荔枝、龙眼生态文明示范区、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区等等,我们要按照“每个镇(街道)都要重点抓好3-6条自然村,作为示范推动;全市335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要规划2条自然村开展建设新农村工作;市再在从中选出100条自然村,给予重点指导建设”的具体要求,依托各地特色农产品资源、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区域规划,区域推进,城乡联动,对各示范区的山、水、田、林、路进行有效规划,实行综合开发进而辐射带动周边村庄新农村建设,把创建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区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四、 多方配合,整合资源,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和政府所有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并且相互之间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镇要参照市里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办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挂点制度,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副科以上单位一把手要按安排到指定的镇(街道)挂点,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挂点到建设村庄,指导、协调新农村建设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挂点的领导干部应确保每月驻点或到点指导的时间。与农村工作联系密切的财政、教育、卫生、移民办、建设、科技、农业、林业、民政、交通、水利等众多部门,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作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建设顺利进行。各挂点单位要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谈心甚至是对话持等形式,充分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务必把群众的思想发动做到最细最充分。宣传部门要进行联合立立体宣传,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展开形式多样的宣传,在全社会中形成一种“建设新村,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广大群众明白“为什么要建设”“靠谁来建设”“如何建设”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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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立督促机制,确保建设成效。市里要组织督查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要把这项内容与圩镇清洁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进行检查指导。对热情不高、行动不快、效果不好的市直部门和乡镇,进行通报批评。今年的各级班子换届,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坚持优胜劣汰机制,强化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表彰激励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使创建工作常抓常新、常评常新、常创常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要紧密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十镇百村千户万党员”工程,大力加强村“两委”建设,大力倡导“我是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