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基金及时到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筹集是难点。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社会捐助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省财政每年对每人资助23元,市财政和区财政每年对每人分别资助5元,各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每人共计资助33元。关于我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缴费标准,通过前期的深入调查、反复论证和借鉴外地经验,最后确定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费。当前,各乡镇务必要把收缴农民合作医疗费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措施、迅速行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一是明确责任。各乡镇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驻村包片,开展农民参合费用收缴工作。二是要明确时间。《方案》明确规定,4月1日之前各乡镇缴费工作全部结束,对此,各乡镇必须增强紧迫感,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明确任务。区委、区政府确定2008年全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要达到85%,这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各乡镇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区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到位。
(三)抓住规范管理这一重点,确保合作医疗工作制度化。规范管理是顺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整章建制入手,尽快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个环节有序严谨、有效衔接。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规范管理基金。要组织力量进一步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相互监督制约,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切实做好基金管理。严格按照“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认真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制度,严格落实报销公示制,使整个基金的运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管理中心要定期汇报基金收支、使用情况,增强基金使用的透明度,保障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权利,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二要规范管理用药。管理中心要尽快出台《南票区新型全作医疗药品目录》,同时要加强药品购销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禁假药劣药进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这里,我要突出强调规范管理的纪律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每一分钱,既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三农”的专项款,也是农民自己的血汗钱,关键时刻还是百姓的救命金。管好、用好这些钱是参与这项工作的每一个人的神圣职责。如果在那个环节出了问题,违反制度,触犯党纪国法,不论涉及任何人、任何部门,区委、区政府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四)抓住补助支付这一核心,确保参合农民的正当权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取得成功,能否得到广大农民拥护和支持,核心在补助支付这一环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补助为主,分别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和家庭帐户。《方案》明确规定,农民个人缴费的10元划入家庭帐户,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全部划入大病统筹基金,用于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住院和大额医疗费用报销。依据前期调研和筹资水平测算,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方案》中确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各级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的补助分段、补助比例和封顶线。要严格按照这个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对于补助分段、补助比例和封顶线的标准,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具体实施,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