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性作用。要加强两个规划的高度协调和统一,并按法定程序报批。三是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关系。要强化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主导和统筹地位,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统一要求。各类规划要统筹编制,切不可单打一。总之,从宏观层面讲,城乡规划的编制一定要与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相衔接、相配套,并确保城乡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协调一致。从执行层面讲,下位规划必须服从于上位规划,局部规划必须服从于全局规划,专项规划必须服从于总体规划。
三、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规划建设
主要包含一是人才培养要高起点。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知识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均适应城市未来发展需要;二是布局规划要高起点。城市规划时间上要大跨度,地域上要大范围,不仅要有超前性,还要有预见性、战略性和科学性,要准确预计未来,科学规划长远,使城市建设的辐射能力强,产生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力持久;三是基础设施要高起点。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标准要高,余量要大,建设要优先;四是经济结构布局要高起点。经济结构要优化,成分要合理,效益要提高;五是科技文化发展要高起点;六是环境保护和建设要高起点。城市规划实质上是一种社会规划。在规划中必须突出六个思想:一是突出规划是“龙头”的思想。规划必须引导城市建设,做到超前不滞后,主动不被动,适应不制约。二是突出规划是法的思想。规划一经批准,就应该具有约束力,成为城市建设必须依据的蓝本,纳入城市管理法规体系,贯穿于城市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三是突出规划要高起点的思想。规划要具有先进性,不断适应城市的发展,并有效地指导城市的建设。四是突出规划要高度集中的思想。坚持做到“一支笔”审批,树立起规划的绝对权威。五是突出规划要留有余地的思想。必须预留足够发展空间,用以提供公共服务。六是突出“富”规划“穷”建设的思想。要舍得花大钱搞规划,建设中视条件逐步推进实施。在调整城市规划中要注意“四性”:一是超前性。在时间上跨度要大,空间上地域要广,既要考虑近期建设,对考虑长远的目标,至少管50—100年不变,以保证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预见性。要科学地预测城市的未来,尽可能避免短期行为和重复建设,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过多的憾事。三是协调性,大规划下的小规划,总体规划下的子规划都要有机地联系起来,既要个性,又不能影响总体的风格,并坚持做到相对集中与合理分散相结合,形态规划和社会规划相结合,历史与未来相结合。四是权威性。这一权威性是通过法律的保护得以实现的,不许因某一任领导的好恶随意更改城市规划,影响城市整体发展。要严格规划执法,一方面规划部门必须秉公执法,不谋私利,坚决按规划办事,不管是哪一级的招呼、“条子”,不该批的坚决不批;另一方面要严格查处违法建筑。
四、创新机制,确保规划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打破陈规,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上寻求全方位的创新,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寻求全方位的突破,在队伍素质教育上寻求全方位的提高,用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来解决城乡规划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推进我州城乡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规划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各级规划管理机构,建立规划有序运行的保障机制。一是创新管理体制。条件成熟的县要成立县级规划管理机构,配齐规划管理人员,以利于规划工作的开展。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形成规划编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