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与推广工作,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
(五)增加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有效治理农村、农业污染。增加财政投入,切实把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保护财政专项资金应增加用于农村的比例,市、县政府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应逐年增加,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争取资金,将农村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实行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态补偿机制,从煤炭、石油的销售收入中集中一定比例,建立陕北煤炭石油开发区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当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恢复。
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因地制宜,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村镇生活污水。推广延安市“组保洁、村收集、镇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县域面积较小的可采取“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设有环境保护专章,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做到不欠新帐。
要像重视城镇饮用水安全一样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尽快划定村镇饮用水源地,落实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按照“近期与远期结合,用水与节水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开发与保护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调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目标,尽快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理念。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手段,向广大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以及环境保护的理念;教育广大农民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卫生村庄、家庭竞赛活动,抓典型,树样板,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卫生节俭的生活习惯,提高广大农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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