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几点建议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村环境好才能保证全社会整体环境质量。各级政府应当把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作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们建议:
(一)农村环保工作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借鉴广西经验,建立农村环保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政府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的工作机制,实施环保指标一票否决。各级政府应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村脏乱差。所有城镇和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必须优先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否则不得补助财政资金,不得列为示范单位;已经列为示范单位的,没有解决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不得通过验收。省政府应尽快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落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责任,解决乡镇环境保护专职监管机构和人员问题,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建制村要首先设立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进一步完善县乡(镇)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加大问责力度,把农村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快农村环保法律法规的制定,统筹规划、监管城乡环境保护。国家应当加快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省上抓紧研究起草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尽快改变农村环境保护无法可依的窘境,推进依法管理农村环境。考虑到制定相关法律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印发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决定,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农村环保责任。依法建立、完善统筹城乡的环境保护规划、执法和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
(三)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一线农技网络建设,帮助农民减少农药化肥农膜施用量,缓减面源污染。积极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和农膜,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国家要制定低效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退出机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效高毒高残留农药,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鼓励农膜回收利用。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凡是城市禁止、淘汰的产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设施严格禁止向农村转移。要扩大养殖规模,提高专业化、区域化布局水平,提高产业聚集度,全面落实《畜禽业污染管理办法》,有效控制和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四)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着力加大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开发研究和推广力度。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全面开展“一池三改”为基本内容的农村沼气建设,加快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积极推广“种、养、加、沼”四结合的循环利用模式,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修改“十一五”期间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目标,大幅度提高农村沼气用户的比例,控制散煤、劣质煤和薪柴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尽快建立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以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积极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工作,提高群众保护农村环境的自觉性。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积极开展咨询、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