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吸纳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务工;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小城镇公共设施,按照循序渐进、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搞好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外出务工农民回到乡镇创业和居住。
(四)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培训,整合全省劳动部门、农业部门、教育和扶贫部门的培训资源。随着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素质要求的提高,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应该大量增加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增加智力投资,这是决定农村劳动力长期就业和转移的根本出路。全省共有169.2万人转移前接受了短期培训,占全省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的33.4%,其中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为71.8万人,占全省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的14.2%,加快由“体力型”向“职业技术型”转变。要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建议采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学相结合的方式,理顺和加强整合我省劳动部门、农业部门、教育和扶贫部门的培训资源,从三个方面继续开展好培训工作:一是举办各种类型的实用技术培训班;二是以信息化为手段,建立全省农民工业化创业知识远程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开展创业辅导,发展培养造就新型农民的教育基地;三是注重实效。在各地形成以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为重点、以职业培训和扩大就业相结合的长短期、高中低配套的培十,[模式,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通过培训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搞好与劳务输入地的供需衔接,加快农民分工分业的进程。
(五)劳动力转移就业地域分布正在扩展,大力宣传陕西劳务产业的品牌意识,不断创新劳务产业品牌。在发展中还要注意劳务品牌的工商注册,不断提高陕西在国内劳务市场的知名度。从2009年转移就业的流向看,省内转移就业人数为209.3万人,省外转移就业人数300.3万人,占全省转移就业人数的60%,其中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转移就业人数175.6万人,占省外转移就业人数的58.5%;境外转移就业人数为1 393人。随着我省农村劳动力境外转移的不断增长,特别是劳务品牌优势正在体现,如“渭南保安”、“蓝田厨师”、“宝鸡技工”、“秦巴茶艺”“陕北家政”已成为我省劳务输出的品牌,目前正处在培育期,建议新闻媒体和驻外省机构要大力宣传陕西劳务品牌;建议对农村技工培训的机构要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六)继续加强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制度,努力树立和提高全社会对待农民工的法制观念。要从两个方面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服务和执法力度。一是建议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要加大对劳动监察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要简化程序、加快审理,特别是工资待遇要优先审理;二是建议相关部门引导用人单位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加强农民工安全、劳动保护教育,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三是由于陕西在外地就业的农民工逐年增加,在劳务输出流向较多的省外及主要城市中,要发挥我省驻外办事处或行业联系点的作用,在这些部门或单位选定和增加一些懂法律、有责任心、熟悉我省劳务产业的人,专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