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安全例会,及时通报全县安全治理情况,对全县安全工作阶段性地做出安排,同时督促各乡镇、部门和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各项安全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行下去,通过检查发现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五是进一步完善煤矿“三委派”制度。要在全县范围内严格公开招录一批安全监督员,统一治理,统一调配至各煤矿驻矿监督。同时要在铁矿、冶炼企业实施派驻安全监察员制度,严格落实“三委派”制度。
六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县政府将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重拳出击,多部门联合行动,成立专门联合执法队伍,严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绝不答应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在我县滋生蔓延。一会儿卫志敏书记还要宣读县委、县政府关于这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这里,我强调四点:一要认清职责。打击非法采矿,任务重,难度大,标准高,要求严。各乡镇非凡是有煤矿和非煤矿山的乡镇以及纪检、国土、安监、公安、煤炭等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熟悉这场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反复性,真正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不答应有丝毫的懈怠和疏忽。非凡是强调的是:这次打非专项活动将严格按照中纪发〔2005〕12号、晋政发〔2005〕30号和晋纪发〔2005〕9号文件精神要求,动真的,来实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格追究。凡发现查处私开矿,涉及到谁,就追究谁的责任,直至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和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希望大家认清这一点,千万马虎不得。二要把握好四个要害环节。①切实摸清底数,做到底子清,数字明,一个不漏;②全面公示,准确上报,接受全社会监督;③认真测量鉴定,确保追究处罚依据准确无误;④经济处罚、刑事处罚追究彻底到位。这四个环节相辅相承,紧密相连,不能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三要严格六条标准,就是炸矿填口,遣散民工,没收设备,拆除建筑,处罚矿主,恢复地貌,确保彻底关闭。四要严格法规政策。对非法矿主的打击要严格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公、检、法部门要密切协调,协同作战,严格法律程序,加快办案进度,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促进打击非法采矿全面、深入、顺利开展。
(二)实施安全许可,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落实安全许可制度。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有高危生产企业必须于2006年6月份以前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生产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冶炼行业整治要在2006年6月份以前全部结束,对不能按规定时限领取《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核准书》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全部予以关闭取缔。
二是严格落实“三同时”。全县各行各业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项目一律要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程序审批、施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生产。新建和在建项目要一律办理“三同时”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和停止建设。
三是推进“科技兴安”。注重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积极主动应用各种先进、适用的安全防范技术和监控手段,靠实际应用不断增强“科技兴安”的能力。
我们就是要通过以上措施,严把安全市场准入关,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不符合职业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的高危企业,从源头上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深化安全整治,提高整体水平
一是突出整治重点。今年,我们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继续突出重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非煤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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