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等6家建立了长期劳务合作关系,为其输送客房服务、保安、保洁、会议服务等300余人,使我县劳务输出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我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基本险种已全部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1、养老保险。一是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力度,全县所有用人单位全部纳入统筹范围;同时,开设续保专口,开展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续保工作,1—11月份,新增参保企业16家,职工751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指标;二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稽核办法》,积极开展养老保险稽核工作,1—11月份重点稽核企业20家,查出少报、漏报缴费人数8人,查实冒领养老金2人,并予以追缴,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完整和安全;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全县2968名参保离退休人员(企业2761人,机关事业单位207人)按时发放养老金1537.1万元(企业141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119.69万元),未出现拖欠;四是6月份开始,养老保险金实现了银行代发,既保证了发放安全,又方便了离退休人员的领取,受到了离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医疗保险。自2003年8月正式启动医疗保险以来,工作运行平稳,既减轻了县财政和各单位的负担,又保证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到5月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142个,在职职工11842人,退休人员2581人;1—11月份,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237万元,支出125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收入311万元,支出69万元;大额医疗保险费收入84万元,支出43万元。全县167名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下半年开始移交我局管理,7—9月份财政拨款18.8万元,支出17.5万元。
3、工伤、生育保险。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稳步推进,1—11月份征收工伤保险费5.96万元,支出工伤保险金2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6万元,支出生育津贴2万元。
4、失业保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职工的参保意识,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8500人,1—11月份征收失业保险费71万元,为57人发放失业救助金15.2万元,使失业保险安全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审核电机厂等14家企业职工档案,经初步测算,将为903人发放失业救助金,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5、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移交我局后,经过一年多的理顺,基础工作已基本到位,截止目前,全县参加农保的人员共计24768人,征收农村养老保险金5000元,到11月底,共有519人达到退休年龄,1—11月份发放农村养老保险金3.3万元,为农民晚年生活提供了一定生活保障。
6、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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