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爱卫办、文明办;具体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15、督促沿渠单位完成门前河道淤泥杂物清理工作。实施时间:5月15日—6月10日;实施单位:市水利局,协助单位:市爱卫办;具体责任人:市水利局局长*同志。
16、实施盆花上街工程。完成将军酒店前、粮贸宾馆前、一毛门前道路交叉口处盆花组群和百银商场前、*桥处2组五色草拼图;完成解放路、斯大林街、飞机场路、江苏路、新宾河路、人民广场、人民公园、六中和八中街头绿地91个大缸盆花和63组木桶花组的摆放;同时要求和督促沿街单位完成9.14万盆盆花的摆放任务。时间安排:大缸和木桶花组摆放在6月5日—6月10日完成,沿街单位摆放盆花于6月5日—6月15日结束;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具体责任人: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同志。
17、继续推进楼体亮化工程。督促*街73栋楼体实施亮化。实施时间:即日起到6月10日;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规划局、文明办;具体责任人: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同志。
18、加强供排水养护管理工作,保证节日期间的正常供应。实施时间:5月10日—6月10日;实施单位:市联创公司;具体责任人:市*同志。
19、国道省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清除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马路市场,摆摊、民房、围墙、堆放的木头、杂物等;清理公路上违规设置的平面交叉道口;清除在公路限界内设置的广告牌及彩门、非公路标志、标牌;清理在公路上晒粮打场现象;整顿在公路旁乱倒垃圾现象;规范公路两侧栽植行道树行为;拆除或维修、粉刷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破旧房屋、围墙等;清理沿线的临时摊点、非法集市
贸易及市场;整治沿线特别是镇区、场区的环境卫生。实施时间:5月10日-6月10日。实施单位:沿线的*乡。协助单位:市爱卫办。具体责任人:沿线各乡镇场党委书记。
(二)关于市政建设工程
1、道路修补工程。完成主要道路沥青混凝土修补1.4万平方米,沥青砂7940平方米。完成时间:5月13日以前;实施单位:市建设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具体责任人:市建设局局长*同志。
2、道路罩面工程。完成胜利街(一小—五中)、英阿亚提街(转盘—东站)、新华路(人民医院—药材公司,青年街—呼勒佳)、伊犁河路(转盘—大桥)沥青混凝土罩面9.92万平方米。时间安排:胜利街、英阿亚提街在5月15日—6月15日完成,新华路、伊犁河路于5月20日—6月15日完成;实施单位:市建设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具体责任人:市建设局局长*同志。
3、桥涵维修清理工作。完成全市136座桥涵维修清理和盖板调整、调换工作。完成时限:6月1日前;实施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市建设局局长*同志。
4、水渠维修。完成伊犁河路、阿合买提江街6340米水渠维修任务。时间安排:*提江街水渠维修工程于5月10日实施,6月20日结束,伊犁河路水渠维修工程于5月20日动工,6月20日完工;施工单位:市建设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市建设局局长*同志。
5、人行道硬化和维修工程。完成*街片区2.19万平方米人行道硬化和维修工程。工期安排:新华路、青年街5月10日—6月10日,斯大林街及片区5月20日—6月5日,*街5月15日—6月20日;实施单位:市建设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市建设局局长*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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