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是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奖金和保险福利等内容。针对导游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制定出导游工资的指导性执行标准和带团期间每日补贴的市场参考价。督促企业之间建立合法的“公对公”佣金制度,明确导游佣金返还比例。加大对餐饮服务人员无加班补贴,拖欠工资问题等的查处力度。
7、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政府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运作机制,进一步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协调政府内部各部门关系,共同解决旅游业人力资源建设与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落实支持发展旅游业人力资源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荣誉制度,对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富有成效、表现突出的旅游企业、院校、培训机构颁发政府荣誉证书,加大政府的激励作用。加强政府与长三角其他地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努力实现长三角无障碍人才流动,促进长三角人力资源一体化。加强各类媒介的舆论宣传,在全行业倡导树立“人才强旅”的理念,转变传统重硬件、轻软件的行业发展观念,提高对旅游业人力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进一步发挥行业的监督职能,一方面保持对旅游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减少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现象,净化行业风气;另一方面对旅游企业展开人力资源工作环境监测,开通监督维权热线,切实帮助从业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政府职能转变,通过行业协会承担从政府部门分离的职能,在劳资协调、行业咨询、信息交流等方面充分发挥行业的管理作用。依托现有行业协会下属旅游教育分会的相关资源,形成新的人力资源分会,选拔有能力、有热情的协会核心人员,吸收更多会员单位,组织多种类型的活动,提高运作水平,发挥分会更多的作用,促进行业人力的发展。加强与上海等地以及国外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管理,更好发挥行业协会沟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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