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欠费单位实行联合监控,采取综合制约措施,督促企业尽快还清欠费。各企业做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法定的缴费义务,不得随意拖欠或拒缴,并将缴费情况做为政(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按期向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要按时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下岗失业人员救助金、救济金。要把养老金通过银行、邮局、信用社等及时的发放到每一位离退休人员手中,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不允许发生拖欠养老金现象,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哪一个环节的责任。救助工程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把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纳入进来,确这一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对于救助金的筹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按救助工程的筹集渠道把救助金及时筹集上来。
(三)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迈新步伐。
自20*年以来,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目前,系统运行状况良好,达到了预期的目地。但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这一政策性、涉及面广的改革继续推进。一是开展医疗救助工程。去年经过多方调研和测算,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今年将正式启动实施。这个办法的办法实施,就是要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难和因病致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它将是我县医改工作的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是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的又一新举措。医疗救助金采取救助对象出一点,社会筹一点,财政拿一点的方法进行筹集,实行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审核和界定救助人员身份,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范围,并要及时收缴救助对象个人应缴纳部分,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筹集工作,及时的将救助金拔付到位;卫生部门要督导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政策,不得岐视救助对象,严禁各种侵害救助对象购药就医的违法行为发生。经贸局等企业主管部门要多到救助对象中进行走访座谈,倾听他们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呼声和建议,以便做进一步的完善。二是研究灵活就业人员的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今年要针对他们工作的行业和特点,研究出一套形式灵活、便于管理、切实可行的办法和规定,解决自谋职业者、无固定职业者,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是加强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加大抽查的密度和跟踪考核力度,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健全配套措施,进一步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构建一个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
(四)规范劳动用工要有新举措
各地各单位要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重,依法加强劳动用工市场管理。一要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各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必须要按《劳动法》要求,依法与员工鉴订劳动合同,切实履企业自身应尽的义务。各乡镇政府的劳动保障事务站及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对本辖区、本部门企业用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用工的随意性,减少劳动纠纷。二是要强化劳动监察与仲裁。劳动保障执法部门要设立“劳动保障110”报警电话,坚持“有案必接、有案必办、有办必果”的原则,集中力量严查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压低克扣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拒缴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能有半点姑息和手软,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及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办案,秉公办案,最大限度的化解劳资双方矛盾。三是开展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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