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鉴、州县各部门各种专业志、部门志,以及方志刊物、方志信息、方志网站和方志管理等方面,都要认真扎实地继续抓好。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明确职责,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全州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三项建设。
一是抓好理论建设。没有科学的理论,就没有成功的实践。地方志从古至今,已经延续了上千年,既是古老的传统,也是全新的事业,同时也是一门科学,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在地方志战线上工作的同志,不论是志办的专职干部,还是各部门抽调出来的兼职人员,都需要认真学习地方志理论,努力掌握地方志的编纂方法,使自己尽快由外行变为内行,由内行成长为专家,成为州情的研究者,各条战线、各行各业的知情者。编纂地方志,决不是临时性的工作,也不是简单地编编资料,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只有不断加强理论建设,才能保证我州地方志工作有水平、上档次、出精品。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事业的根本在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以人为本。编纂地方志,不仅难度大,而且专业性强,只有重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志书的质量才能提高,地方志事业才能后继有人,持续发展。因此,各级领导要关心修志工作者,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体现人文关怀。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专兼职编纂人员进行业务理论培训,在实践中加强人才的锻炼和培养,提高修志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修志队伍,为地方志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是抓好制度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有制度作保障。我州地方志工作的制度建设,主要是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继续落实修志工作的“两个责任制”,也就是行政上的首长负责制和业务上的主编责任制。两个责任制相互联系,各有侧重,从而保障修志工作能够在较好的条件下编纂出质量上乘的精品佳作;另一个方面是要认真解决好各部门行业基础资料的上报制度。在今年的年鉴编委会上我说过,志办总结了一些工作经验,但经验的东西要通过完善形成制度。比如说各部门的年鉴上报稿、志书上报稿,都是开会动员部署,每年开会都要讲,效果当然是有的,但不是长久之计。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以后,为依法修志、依法编鉴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地方志和年鉴都是一项长期的和带有规律性的工作,确实需要从制度上采取保障措施,从制度上解决好基础资料上报的问题。听志办的同志介绍,有的省市已经由政府出台了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规定和规范了各部门、各行业按时将各种资料、稿件上报地方志办公室的职责、义务和范围。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可以改进工作方法和节约会议成本,更有利于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推动地方志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希望州志办尽快研究,提出相关工作的意见。
同志们,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州地方志工作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持续开展,不仅完成了第一轮《*彝族自治州志》和各县市志,还编纂出版了上百部专业志、部门志,连续出版了100多部地方综合年鉴、部门年鉴和其他一些地情资料成果,整理出版了历代旧方志,这既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我州州情持续开展的大规模调查,同时还是对我州自然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的综合研究,大量的地方志成果已经构成了一个丰富的文化资源宝库,在为领导机构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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