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建立以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管为主,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内部控制以及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有机配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共同完成好监管任务,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以培训促就业、促发展
一要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各级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协调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各类技术学校和职业学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同时大力开展面向在职职工的高技能培训。要继续加大“金蓝领”培训工作力度,从培养、选拔、评价、交流、激励、使用、保障等环节入手,不断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体制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内部首席技师制度,使之成为技能人才成长的一项长效机制。
二要加强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南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导致我县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返乡务工,我县就业压力不断加大。与此同时,随着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的出台,经济发展出现转暖势头,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各级各部门要抓住这一有利的时间差,大力开展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财政部门要加大培训投入,劳动保障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储备人力资源,稳定职工队伍,缓解就业压力,在新一轮用工高峰时,增强就业竞争力,扩大输出数量,提高输出质量。
三要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过程中的导向作用。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过程中“敲门砖”、“问路石”的导向作用。落实技能人才的有关待遇,引导鼓励企业建立科学完善的劳动报酬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四)积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赢”
一要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到互利双赢。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和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化劳动用工监督。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在重点行业、企业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落实,确保企业职工工资的适度增长。全面落实企业工资分配(支付)、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三项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规范工资管理制度和工资支付行为,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和用人单位两方面的积极性,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二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加强劳动保障“网络化”和“网格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要把监察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上。要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和内部联动的“执法联动”机制。在劳动保障内部,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主,相关业务科室联动的“一体执法”格局。同时,要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要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做到公平裁决。要积极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大力推进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实体化建设,着重抓好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