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亮点、争一流的理念,努力在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上取得新建树,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上迈出新步伐,在构建规范、和谐、有序、稳定的劳动关系上见新成效,促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主要任务目标是:实现社保扩面1.8万人,征缴保险费3亿元;2009年年底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9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万人次;组织培训各类人员118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培训6300人。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积极扩大就业再就业,确保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一要坚持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并举。目前,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国家、省、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积极探索既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又能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既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又能有效缓解就业压力的路子,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运行质量,积极促进就业。要把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商贸、餐饮、物流、文化等服务业,积极拓展就业渠道。要努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落实扶持措施,加快培植壮大一批质量优、效益好、贡献大的中小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
二要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落实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再就业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以政策促就业。要对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解决落实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促进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三要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是最积极的一种就业形式,是发挥劳动者自主性、能动性就业的重要途径。创业还具有带动更多就业的“倍增效应”。首先,要加强创业观念教育,坚持典型引路的做法,使更多劳动者通过建立自强自立、自主创业、敢于创新、不怕风险等理念,奠定创业的思想基础,并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其次,要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1部委《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产业政策、所有制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鼓励和帮助劳动者创业。第三,要加强对健全完善包括创业指导、创业培训、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企业孵化等支持创业的服务体系,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现,形成全民创业的风气,使创业这一促进就业积极有效的途径,成为经济和就业新的增长点。
四要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大中专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要建立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强化援助的针对性、措施的规范性、机制的长效性。通过就业援助周、春风送岗位、“外出务工万人招聘会”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积极帮助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双零就业困难家庭、复退军人、残疾人和被征地农民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充分发挥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的作用,形成县、乡(镇)、村(街)三级就业服务体系。
五要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加强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劳务输出管理服务网络,强化外出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的作用,积极走出去,主动请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