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修编后的《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对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干部和市民,认真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坚持改革开放创新,为把市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而努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去年,胡总书记和总理视察滨海新区时,都对搞好城市规划做出了重要指示。国务院各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汪光焘部长和建设部的各位领导及各个部门对我们规划修编、审定、批复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去年一年,汪部长两次莅临指导工作,具体指导我们规划该怎么写,哪一条该怎么写,先写哪一条,后写哪一条,上一条和下一条是什么关系等等,都讲的很清楚。规划上报以后,建设部又召集各部门召开部际会议征求意见,对于涉及一些城市定位调整的问题,汪部长亲自组织协调。今天又亲自带领建设部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讲话明确了落实规划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学习贯彻国务院批复的四条要求和加强规划管理的四条要求,还特别提出了建设部将大力支持我们实施规划。汪部长还同意把滨海新区作为建设部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制度改革试验基地。建设部对的支持我们将永远不会忘记。会前,立同志会见了汪部长一行,对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立同志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批复,在建设部的领导下把我们的工作做好。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国内外一些著名专家、学者及研究机构付出了艰辛努力。全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了修编工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质枫同志宣读了《国务院关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雨来同志汇报了总体规划修编的基本情况。下面,就学习和贯彻国务院批复,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家对市城市定位的重要意义,提高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自觉性
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研究的城市性质、地位和发展方向问题。年8月4日,《国务院关于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中,将定位为:“拥有先进技术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开放型多功能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的港口城市。”这一批复对于此后若干年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中央第一次明确了的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团提出建议,请求国家提升的定位。对此,中央非常重视。年8月5日,国务院批复《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的城市定位为:“是我国直辖市之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努力把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和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些指标提前完成,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形势的发展要求对城市规划作出新的调整。今年3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及审查情况的汇报,7月27日正式作出批复,对市城市定位进行了调整和提升,确定为:“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将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与年的批复相比,这次批复对的城市定位做了四大调整:一是明确了以滨海新区的发展为重点;二是提升了的国际地位,将“现代化港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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