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创新。要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大机制创新力度,将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公开选项,增加选项透明度,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产业化经营项目由省级负责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项,土地治理项目要在县级及项目区公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择优选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也要通过招投标来择优确定。推行物资设备政府采购制,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国家和农民利益。要积极开展项目工程监理制,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监理,保证工程质量。二是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对于公益性项目来说,实施主体不明确,实施项目的贵、权、利错位,容易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增加,影响财政资金投资效益。因此,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都必须逐步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由实施主体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项目投资的管理和安全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投资效益。三是加快推行农业综合开发产权制度改革。要切实克服重建轻管的思想,增强管护意识,对已建成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及时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必要的运行管理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土地治理项目的确立,要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采用民主的方法,多与农民商量,努力把一家一户农民想办但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办实办好,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确立,要以带动农民增收为前提,让更多的农民从中受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要更多地吸收农民工参与,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五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开发的试点工作。这是农业综合开发新的工作内容,要积极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认真制定周密的试点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
(二)全面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水平。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运用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效、安全运行。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选项的科学性。总体上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效果较好,但也有一些项目效益较低,甚至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项目难以实施。项目前期评估论证不充分、选项不准是一个重要原因。要切实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工作,建立严格的项目评审责任制,提高项目评估论证的水平和质量。二是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项目和资金管理有机结合,以资金投入确定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全面推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帐制,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管理的项目,要改革项目资金拨付方式。要加强财政有偿投入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债务管理,按照"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落实还款责任,确保及时足额偿还,形成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良性循环机制,防止形成债务风险。三是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前,必须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项目审计。凡发现违反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挪作他用等现象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酌情扣减当地今后年度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把对龙头企业的积极扶持与严格监管结合起来,加强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管工作,防止企业多头申报项目,严防资不抵债、经营业绩不良和不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的企业,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四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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