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是企业的,但形成的资产投入都是从银行贷款的,企业没有自有资产,企业只是经营者,不是所有者;说工人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哪一部分资产划在哪个人名下?因此,企业资产不真正属于哪一个人,造成无人真正对企业负责,这种体制造成政府监控企业不到位,职工监督企业又无权力,轻易产生腐败问题,这是国有企业的通病。因此,只有通过改制,将企业变为私有,才有人对它真正负责,投资人才成为企业的真正主人,亏了就有人心痛,就有人要跳楼。对于职工反映水泥厂的经济问题,县委、县政府的态度很明确,果断按照市里的安排,由纪检监察部门全力查处。假如查处有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纪依法惩处。
3、破产改制可以解决周边关系问题。县委、县政府下决心通过改制,将周边农村用电与企业用电分开,解决困扰水泥厂30年的厂村矛盾。至于企业与农村几起治安纠纷,县公安部门已立案查处,待取证充分后,将会认真给予依法处置。
4、有利于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长期以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集资款、医药费、人身保险费等等,估计在200多万元左右。这些钱怎么还?靠我们生产自救来还,谁也不可能背这个包袱。只能通过破产这个程序,纳入优先清偿顺序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再如,退休职工的工资,每年要缴40~50万元养老保险,谁来缴,靠生产自救是靠不住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将钱一次划给
社保部门才能彻底解决退休职工的后顾之忧。实践证实,只有通过破产改制才能最终解决企业欠职工所有资金。有些同志可能会问,我买断了,今后就没有靠了。这话问得好!你们仔细想想,现在买断了,政府通过卖资产还可补钱给你。假如不改制,企业
还是拖下去,你在外打工,在外做生意,在外发财,你靠企业一点什么?这十多年你又得到了什么?假如有一天企业被债权人拍卖了,不仅靠不了什么,连现有的补偿费都得不到,还能这样继续靠下去吗?因此,破产改制是解决职工切身利益的最好方法。时不我待,机不再来。假如等到像县里几家企业想买断不能买断的时候,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二、明确思路,坚持原则,依法依政策搞好改制
这次道县水泥厂改革的主题是破产改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依法申请破产,依政策补偿安置职工,依程序开展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一)、坚持依法破产的原则。破产工作是一项艰巨而细致的工作,不仅涉及到全厂职工的利益,而且还涉及到3000多万元债权所有人的利益,涉及到各部门的利益。为了妥善搞好水泥厂的破产改制,县政府组织了40多人的工作组加强指导和协调。坚持依法破产,重点是三个依法办事。一是依法申请破产。前面说了,企业破产可以由企业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为了保护职工的利益,我们的意见是:由企业依法提出破产申请,并制定周密的破产预案,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依法按程序进行破产清算。要按法定程序,对全厂所有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对所有债权债务进行逐笔登记,弄清企业的家底。依法对企业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最大限度获得资产价值。三是依法按程序清偿债权。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第一顺序要优先解决欠职工的资金、补偿费和养老保险费等,第二顺序解决国家的税收,第三顺序才是解决债权人的受偿问题。
(二)、坚持依政策补偿安置职工的原则。对于职工补多少钱,既不能凭我们说补多少就是多少,也不能凭你们说想要多少就是多少,必要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算了多少就是多少。关于补偿问题,省政府2000年14号文件,1997年21号文件,市政府2000年13年文件都有明确规定。我们必须按这些规定来操作。总的一句话,政策规定该给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