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负责基层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
9负责辖区水土坚持普查数据的录入、复核和上报。
10协助上级水土坚持普查机构进行检查、抽查和验收。
11负责辖区水土坚持普查资料的整理、保管与分析工作。
五、进度计划
普查工作按前期准备、填表上报和效果发布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月-年12月)
野外调查单元确定,完成机构组建、经费落实、技术准备、基础资料收集与处理;土壤侵蚀因子提取。普查员培训。
第二阶段清查登记阶段(年1月-年12月)
开展土壤侵蚀野外调查、侵蚀沟道提取与复核、水土坚持调查与复核、土壤侵蚀评价分析
第三阶段填表上报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
普查数据审核上报,侵蚀沟道数据接边。数据汇总与评估论证。
第四阶段效果发布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2月)
数据库建设、演讲编写,完成普查资料整编。专项验收,效果印制与发布,效果开发应用。
完成普查资料分析、整理、汇编等。2012年10月-12月。
六、普查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证
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本次水土坚持专项普查由国家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筹布置。成立县水土坚持专相普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镇成立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普查资料收集、上报等各项工作。
为水土坚持普查提供经费、基础资料、统计分析等保障工作。县、镇两级水土坚持普查机构应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
(二)制度保证
包括健全普查机构各项规章制度、质量控制及效果抽查验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平安失密管理制度等,县、镇两级水土坚持普查机构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保证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工作。
(三)技术保证
对普查中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省水土坚持普查办公室将组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技术咨询专家组。
(四)平安保证
落实管理机构和责任, 县、镇两级普查机构要制定明确平安管理目标。健全平安失密制度,建立适合普查数据处置特点的平安管理机制。
(五)经费保证
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水土坚持专项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国力调查。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