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的协调;合理利用天然气资源,推进各类再生能源的利用,改善能源结构。
要深化推动生态市建设工作。要继续发挥创模的经验,延续创模的工作机制,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将生态优先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原则,满足城市发展空间的同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新区的开发开放
5月26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这标志着新区的开发开放,不仅纳入全国总体发展战略布局,而且进入到整体推进、全面实施的关键阶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就是要高水平地促进新区科学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建设。
国务院批准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国家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接轨的需要,是协调区域发展、探索区域发展模式的重大战略部署。改革的目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实现新区的功能定位,为全国改革发展提供经验,机遇对于来讲非常难得。
市委市政府对新区的环保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批准成立了环保分局。在新区加快发展的形势下,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如何持续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新区的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对环保队伍新的更大的考验。当务之急,分局要尽快启动各项业务工作,首先要尽快制定高质量、高水平的环境保护规划,要通过环境保护来优化经济发展、优化新区发展。新区及各区县都要制定生态城区建设规划,到年,把新区核心区率先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要对新区体制机制的改革进行积极地探索,围绕新区的发展定位,同心同德,大胆设想,科学求证,积极推动,尽快建立健全新区统一、协调、精简、高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当前,全社会对环境保护都非常关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组织环境执法工作,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擅自降低审批标准的违法审批;不报批就建设、不验收就投产的违法建设;超标或不按规定申报登记、缴纳排污费的违法排污;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扰民问题,要通过完整、规范、有效的执法活动,纠正、制止这四个方面的违法活动。只要你们真正依法履行环保部门的职责,认真处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市政府永远是你们坚强的后盾。
以严格执法优化经济增长的思路非常好。现在,我市有很多工业园区,有市属的、区属的,好的工业园区既能实现集聚和规模效益,又能实现污染的集中控制,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又能成为环境保护的模范区。但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环境法制意识淡薄,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将工业园作为环境执法的“禁区”,实行特殊保护,“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甚至成了新的集中污染源,成了社会矛盾的“集中点”。这次环保专项行动,要对各类工业园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土政策,坚决关停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腾出土地、环境容量,发展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企业,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建设高水平的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