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每一起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的过程,真正成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坚决做到依法受案、公正办案,不搞官官相护,不办人情案,不当老好人。
(二)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要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行政复议机关要依法受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对依法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或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要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要加大对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监督力度,对无正当理由不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利的,要按照违反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三)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申请简易程序、实地调查勘察、质证辩论与协调和解等工作制度,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对于重大、复杂、疑难以及群体性案件,可以实行开庭审理。积极探索建立案件审理的实地调查、听证等制度。对于政治敏感性高、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集体讨论机制。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技术性、专业性、法律性的难题,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士进行会商。通过审理方式创新,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公平正义。
(四)要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办案质量是行政复议制度的生命,直接关系到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到铁面无私、公开公正,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一定要以周到、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准确把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合法性审查与适当性审查的关系、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要进一步加大纠错力度,发现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要坚决及时予以纠正,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赔偿的依法赔偿。要善于从政治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分析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特别是对于复杂的、群体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做到处理一个案件、平息一片争议。针对行政复议反映出的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要向本级政府和部门领导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产生。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断提高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要注意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督促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依法开展工作。要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及行政监察等工作的衔接,密切沟通情况,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解决行政争议。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起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认真负责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要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一个法治的政府,必须重视法制机构的建设。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就是重视政府自身的建设。因此,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解决对行政复议工作关注不够的问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