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到外地走了一趟,看到一些现象,很有感触,写成此文。我用一般干部防腐是为了说明防腐在反腐中的重要性:一是反腐除了注重大案要案之外,也应关注一般干部的防腐,这是反腐的基础;二是一些大案要案的当事人,开始也是从一般干部发展起来的,关注一般干部防腐对反腐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三是一般贪污是先从公私不分,然后小贪,随着职务的提升而大贪,对一般干部进行防腐教育是反腐从源头抓起。
下面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房子和车子。对干部住房进行改革,有利于克服供给制带来的弊端,使住房商品化,这是一大进步。但在房改后对干部有关住房问题应如何处理,如干部的调动和升迁,是否应有一个明确制度,避免一个干部多处从公家分房。目前有的地方在干部调动和升迁时,走一处分一次房,还会随着职位的上升分到住房的面积在不断扩大。如有的干部在县工作时分了一套房、升迁到市里工作,又分了一套比县里更大的住房,调到省里工作又分一套比市里更大的住房。而原来从政府买的房子,当地政府并没有收回。这样一个干部可以有几套房,这种情况在大城市也不少,而且一套比一套大,可是房价很便宜。这是一种公开的化公为私,这些干部无形中就成了百万、甚至数百万富翁。
另外,有的单位自己建房,然后“卖”给领导者,都是超标、超面积、低价奉送。属于这种情况的也不少,这也是公开的化公为私,是国有资产流失。
在全国属于这种私分、超标准的多分,和低价奉送的房子有多少,不得而知。一套房子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就据为私有,但这不能算作贪污,只是占了公家的便宜,是损公肥私;一家有几套房子也是浪费。而对普通百姓来说享受不到这一待遇,如果不对这一现象采取措施,会逐步形成一个脱离群众的特殊化阶层。
公车也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我不想谈车改,只谈干部用车的问题。有的文章讲:20世纪90年代后期,全国约有公车350万辆,到现在有多少,不得而知。但从公车耗资数字上可看到增速之快。“八五”期间,全国公车年耗资为720亿元,2004年公车消费为4085亿元,占该年财政收入的15%左右。(数字《改革内参》2005年,第20期)其数量之大,增速之快,可见公车数量之巨。不过这一增幅是属于国家预算之内,如果能统计预算外的增幅会大大超过这个数字。所谓预算外的公车,是指用单位的创收购买的车,供一些领导干部专用。
最近到一些地区了解到,一个市局除了局长(正处级)有专车外,所有副局长和党委成员共有15人,每人一辆专车,下面的分局、所都有专车,如果以此类推,全国会有多少公车。可以肯定这些预算外的公车,有的确实属于工作需要,但大多数是互相攀比讲排场,公车私用。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预算外的公车购车经费哪里来的,保养和汽油的报销哪里开支。假设是自筹经费,其中漏洞就大多了,就会产生腐败和特殊化。
这种预算外的购车问题太多,弊端太大,政府应坚决制止。对各级政府正当公用车不应限制太严,应满足公务需要,这是解决预算外公车不正之风的一个正确途径。
二、关于工资和票子。工资是保证一个公务员自身和家庭的需要。在一些内地省份公务员的工资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