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认真搞好自查,做好迎检准备。正在开展的全市非公有制企业调查摸底,是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摸底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坚持党员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坚持党员标准,就是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来发展党员,注意克服错误的认识和倾向,决不能降低标准,更不能另立标准。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员首先要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如果离开这个原则,就背离了党员标准,就会模糊党的先进性。因此,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决不能忽视质量,搞大发展和突击发展,防止把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严格入党程序,是保证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除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外,要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使其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为发展新党员提供丰富的源泉。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各级党委要严格把好培养教育关、严格把好考察关、严格把好审批关,凡党员发展对象,都必须接受入党教育,并经过一定时间的考验;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得发展入党;凡是本人没有入党要求,或入党动机不纯的,一律不能吸收入党;凡是没有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的,一个也不能批;凡是发展党员,都要实行公示制,并按照省上要求探索实行票决制等好的制度和方法。
(三)坚持突出重点,改善结构,保持发展党员工作的均衡发展。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发展党员工作重点要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发展党员和在生产、工作第一线、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围绕这个重点,各级组织部门要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切实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大力实施“三向培养”,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手不强和村级党组织后继乏人等问题。对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乡镇和村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二是做好在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作。公有制企业要注意发展班组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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