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落实民主管理。
(三)规范监督制度。切实保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村民罢免村委会成员的权利,村民因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或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集体利益等原因要求依法罢免村委会成员的,应予以支持和指导,落实民主临督。
四、抓基础,在解决问题、巩固工作成效上下功夫。认真总结经验,既要看到成绩,也要善于发现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解决,巩固工作成果,推动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工作不断迈向深入。
(一)要强化思想基础。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就是把知事权亮给群众,议事权交给群众,监督权赋予群众。因此,镇、村干部要解决好“怕”公开的问题,纠正把集体收入多少作为村务公开条件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要提高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参政意识、法制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村务公开的思想观念。
(二)要夯实组织基础。要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引导群众注重运用好手中的村干部推荐权、选举权,积极荐贤人、举能人、选好人,把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充实进村“两委”班子,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三)要壮大经济基础。切实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广大干部群众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及时引导到经济建设工作中来,有力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宽裕小康社会进程。
五、抓典型,在规范化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上下功夫。示范创建活动是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手段。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政府关于开展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切实抓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深入开展。按要求,今年全区要完成4个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三灶镇、红旗镇各创建2个。
(一)突出重点。创建活动的重点在村、基础在村,要以村为基础,由区、镇共同抓好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二)因地制宜。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和按照不同的条件,各有侧重,分类指导,树立和培养多种类型的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三)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示范创建活动的标准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示范创建活动的水平和质量。
(四)激励表彰。要对在示范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公开宣传推广,对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树立正气。从而不断充实创建活动的内容,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发挥创建活动的整体效应,使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切实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关键在于统一思想,加强指导,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负责,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带来的形势变化,准确把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新的机遇与工作着力点,以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把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明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打好基础,也为建设和谐海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