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组织的安排,把自己摆在这个位置上,就要在这个位置上尽心尽力,发光发热。无论是职务提升,还是变动,都要认清权力“双刃剑”本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人民之所以把权力交给我们,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应当将来之于人民的权力用之于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树立“挑夫”意识,懂得自己的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肩负的担子就越重。大家务必进一步增强压力感、责任感,不断激励自己,为民履职,正确行使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同时,要自觉将权力的行使置于有效的约束和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好、维护好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使手中的权力时刻处于“透明”的状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遵纪守法,坚决做到廉洁从政
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是对领导干部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也是凝聚人心、取信于民的重要基础。我们的每一项职务行为,都是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界定的,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的职务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作为党内职务要自觉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正确履职),大家必须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纪办事。我们要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增强拒腐防变、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清正廉明,勤政为民。
八、勤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勤政为民是每位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大家要立足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千方百计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遵循客观规律,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社会,自觉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拒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理解群众、依靠群众,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凡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就积极主动地去做,全力以赴地去做。一是规范建设用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征用土地中的农民利益。二是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禁在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切实维护城镇拆迁中的居民利益。三是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全面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切实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四是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管理,全面执行药品跟标采购和医德医风激励惩戒制度,严禁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行为的发生,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五是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行政罚款、行政收费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六是严格执行听证、质询、评议等制度,全面深化政务、校务及医院院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推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制度公开,改进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七是严格贯彻执行工程招投标法,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严禁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发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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