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宣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机关及基层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切实增强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提高参与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道德行为约束力,逐步形成诚信守法、行为规范的新风尚,夯实治理商业贿赂的思想基础。同时,要通过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部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建筑业法律法规,提高各个相关群体对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整改。建委机关各科室(站)和基层单位要按照区建委《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三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一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回扣等行为;三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每个阶段、每一环节严格把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不管哪个部门,哪个环节达不到要求的,都要重来,确保不走过场,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是找准关键环节和部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堵住漏洞,从源头进行综合治理。当前,要针对建设领域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环节及部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实施检查制度、监管制度、行政复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有效推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二是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和外部监督制度。要加强对建委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内部监督检查,把工作项目、工作标准等内容落实到科室(站)、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人,与年终工作考核相结合。进一步落实社会监督制度,继续聘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为区建委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定期对建委机关和基层单位在依法办事、办事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五个方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此推动建委行风建设和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要以遏止不合理的低价中标、签定“阴阳合同”、招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转包、发包等为重点,特别要强化对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施工、物业、拆迁招投标监管制度。
四是依法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规范工程担保市场,在总结一年多来实行工程担保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有效防止虚假担保等问题的发生,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投资担保制度,运用经济手段保障工程参建各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五是加快推进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监督平台的功能,研究、探索发挥信用约束和惩戒机制的途径及办法,在目前通过网络发布信用信息的基础上,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和通报制度,对信用缺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限制承接工程和销售的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