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机关行风评比中我们跃居第18名。在年初的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对我们的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评价,说明我们的工作作风、执法形象已经得到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肯定。
通过对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以及这次考察、述职及民主测评的结果,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是省院机关进行的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成功的。这次改革是符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和高检院、省委有关机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二是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也充分证明这次以调整中层班子为重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在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完成的。改革优化了机构设置和队伍结构,实现了有限检察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全院干警对这次改革是认可的。改革中,党组注重保障了干警对改革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营造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氛围,用人上鼓励人人参与,坚持选贤任能、优中选优的正确导向,得到了全院干警的踊跃参与和广泛认同。四是组织上对省院机关的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以及考察兑现承诺情况活动结果是满意的。党组一致认为,一年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次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给省院机关今后工作发展带来的积极性影响是深远的。同时,相关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改革后的工作成效评价也是较高的。如高检院、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人事委、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省院党组改革的力度大,程序规范严谨、透明度高,充分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干警参与程度高,任用干部导向好,能够创造性地理解和运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同时,对改革后省院各项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对省院改革后省院机关干警素质,特别是中层班子成员的素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四、一年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这次改革取得了实际效果,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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