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紧密结合,拓宽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联系渠道。在非公经济组织中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建团成果,加强对非公企业中团组织和团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规律的研究,按照抓大促小的思路,抓出一批非公团建示范单位。积极开展社会和其他新型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并力争有新的突破。
2、加强团的运行机制建设。继续深化以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为核心的达标创优活动,加大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团内民主建设,让团员通过在团内参与民主实践,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加强社会化机制的建设,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努力推进团的工作支撑体系、工作力量、工作资源和工作方式的社会化,增强团的活力、实力和影响力。充分共青团的核心作用,充分依托青联、学联、少先队的作用,加强对各类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并根据青年的需求,稳步发展各种青年社团,为青少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继续发挥全团带队的优良传统,加强少先队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抓好团队衔接和推优入团工作。
3、各级团干部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身体力行“三个代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忠诚党的事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事业当做人生归宿,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要热爱团的事业,不搞形象工程,不搞短期行为,潜下心来抓学习,扑下身子抓工作,将主要精力和心思放到本职工作上。要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继续开展保持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大推优入党力度,积极开展团员设岗定责、团员责任区等试点工作。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团费收缴问题,团章第一条明确规定: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是每一名青年加入团组织的前提条件。第十一条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费收缴也是在座的每一名团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评优评先的前提。但是今年的团费收缴情况很不理想,上次团费的截止日期是12月20日,可是至今只有9个团组织交纳了团费(物资总公司、交通局、畜牧中心、检察院、卫生局、密云镇、巨各庄镇、溪翁庄镇、东邵渠镇),但即使是这些单位,也有的没有足额上缴。今天是周三,最迟下周一,所有单位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团费。对于没有缴纳团费的单位,第一,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已经取得的也要予以撤销。第二,团县委将向其主管领导反映情况;第三,团县委将对没有及时足额缴纳团费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其改正错误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下一步处罚措施。我知道大家工作中确实也存在不少困难,但正是因为有困难才能锻炼干部,我也相信大家能克服困难,完成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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