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有些镇村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深,指导不足,推动不力,或有畏难情绪;有的满足于“机构建立了、人员明确了、公开栏竖起了”,而实际工作不深、不细,少数村还存在形同虚设的问题;有的村干部怕失去权力、失去威信,办事受约束,因而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热情不高,敷衍了事。
二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够规范。有的地方村务公开随意性强,不按制度办事,村务公开的台帐不够健全;有的公开不及时,内容陈旧;有的公开形式单一,群众满意度还不高。
三是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一些地方在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依靠和尊重群众不够,村民自治的组织制度体系不健全,群众参与的机会不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缺乏有效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失去内在动力。一些地方则因为村级议事决策和管理不民主,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落实,造成群众不满意。
四是监督制约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特别是推行村帐镇管后,一些村片面认为村帐镇管了,财务公开就没有必要了,致使一些村中断了财务公开,就是公开了也往往流于形式,原有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
对这些问题各镇、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目标,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也再次强调: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健全和完善这个主题,着眼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着眼于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制度的政治优势,切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执政基础;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完善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按照上述要求,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二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上,组织建设是基础。组织建设搞不好,工作就难以持久。当前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组织建设:一是抓好村民代表会议建设。根据我县实际,召开村民会议难度较大,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是一种最现实的形式。所以在去年上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我县统一实施了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会议职权的工作。授权后,我县各村的村民代表会议就可以行使村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