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兼备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德和才反映到具体的干部身上是一个统一体,没有脱离开德的才,也没有脱离开才的抽象的德。因此,实践中不能孤立地、片面地理解德和才,绝对的德与才的对立是没有的。上世纪90年代曾有这样一种说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德,坚持改革开放是才”。这句话初听起来似有道理,但认真想想,又不大妥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固然首先有德的问题,但如果没有才,能够坚持吗同样,坚持改革开放也需要把德与才结合起来。我们只有始终坚持把德和才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才能把德才兼备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三)注重实绩原则
注重实绩作为干部工作的原则正式写入党中央的文件,是1995年2月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这反映了对新时期干部工作原则的新认识和新发展,是干部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我们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历来十分重视实绩问题。毛泽东同志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引用古人的话说,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邓小平同志对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提出了新时期用人的三条标准,就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作出实绩、群众公认。江泽民同志指出:“对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表现,归根到底还是要看他们的工作实绩”。胡锦涛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注重实绩原则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需要认真解决怎样认识和评价实绩的问题。去年以来,中组部就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调研和探索,目前正在内蒙古、浙江、四川三省区开展试点。实践中要正确认识和评价实绩,关键要把握其三个特点:
1、过程性。一是实绩的形成和展现往往需要有一个时间的延续过程;二是实绩不仅是一种结果,也是一个行为过程,同样的结果,由于环境、条件的制约,付出的实际努力可能有较大差别。
2、多样性。实绩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有物质文明的成果,也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成果;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有有形的、显见的(显绩),也有无形的、潜在的(潜绩);有可以量化考核的,也有难以量化考核的。
3、整体性。我们党和国家各级政权实行的领导体制是民主集中制,是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实绩的取得往往是班子集体决策、集体努力的结果,是许多人共同协作的结果.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实绩归结为某一个人的成果。
需要说明的是,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一种综合体现,但实绩并不等于德才,二者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过去曾经有不少地方提出:“凭实绩用干部”,这句话不够准确,实践证明,会带来许多弊端。200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把“凭”改为“重”,应该讲更科学了。近年来,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贺国强同志去年以来多次强调:“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这体现了对注重实绩问题认识上的最新成果。
(四)群众公认原则
坚持群众公认,是在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光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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