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和委托组织部门管理一部分最重要的干部外,还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需要、不同层次的部门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既可委托党委其他部门管理,也可委托政府的部门管理;既可指定下级党的组织管理,也可指定下级的行政负责人为主进行管理。不管哪一级哪一个部门管理,也不管是党委管理还是行政负责人为主管理,都是党授予的管理干部的权力。管理干部的部门和负责人要对党负责,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和党领导制定的制度去管理。
3、党的各级组织对干部和干部工作实行保证监督。党组织不论是直接管干部还是间接管干部,也不论是哪一级,都负有培养、教育、监督干部的权力。保证监督体现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是党管干部原则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干部工作中特别是干部双重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重任免、轻管理”,这里的“管理”,主要是指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因此,各级党委必须要负起对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责任。
4、党通过有关制度和法规实现对干部的有效管理。党中央直接制定或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的干部管理制度,诸如干部管理体制和有关干部的录用、考核、奖惩、选举、升降、任免、调配、培训、交流,任期、退休等制度
,是使党管干部的原则得以贯彻执行的制度保证。同时,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的或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现了党的意志,是全党和全社会无一例外必须严格遵循和贯彻执行的。这种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的管理干部的规则,同样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5、党通过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依靠人民群众对干部实行管理和监督。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有权利选择干部、监督干部,通过强有力的监督,防止干部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的官僚。所以我们党坚持用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武装群众,使党的干部标准为群众所掌握,依靠群众发现人才、识别人才,把好用人关,保证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择优而任。坚持干部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同样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德才兼备原则
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政治报告(即《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地从德与才的结合上对使用干部的标准提出要求。上世纪40年代中期以后,在党的重要会议、文件里把这个要求统称为“德才兼备”。正确理解德才兼备原则,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德和才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我们党在战争年代、执政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对干部都有德才兼备的要求,但其内涵各有侧重。当前,衡量干部德才的基本标准,就是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三句话:“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
2、德与才相比,德始终是第一位的。德和才的论述在中国古代用人思想中是一个重要的闪光点。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有一句很有名的话:“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也就是说,才是德的基础,德是发挥才智的统帅,是决定方向的。邓小平同志结合对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的论述,多次强调:“德与才相比,德始终是第一位的”。陈云同志对此也有多方面的论述,他反复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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