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各乡镇党委书记是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负总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事项亲自推进。乡镇长为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乡镇纪委书记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弥补乡镇的经费不足,帮助改善代理中心办公条件。
二要加大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农委、审计、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大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力度。领导组各相关职能单位和乡镇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乡镇村对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教训,指导全面工作开展。县里会议结束后,将成立4个督导组分片分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我们领导组几个负责同志将亲自带队到乡镇进行督查。同时县里还将把农村“三资”代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之中,专门对乡镇“三资”代理工作进行考核,细化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确保“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各村要对20*年以来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规范,对现有的资产和资源全面进行普查登记,摸清全县“三资”底数和现状,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确保“三资”代理的帐目清晰、准确和集体“三资”的安全、完整。对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致使农村底数不清、工作不到位的要推倒重来。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和侵占、贪污、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各村在摸底普查后要积极与代理中心办理好交接工作。代理服务中心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严格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严防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我在这里强调一点:对在推进“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因工作敷衍、不认真出现严重问题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要注重统筹推进。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是一项系统改革措施,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一定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必须紧紧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坚持各项基本原则不变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加强“三资”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要完善“三资”管理运行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民主决策、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新机制。要把“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与当前农村秋收秋种、计划生育、民生工程、村级民主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尤其要与当前我县农村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其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认真开展,扎实推进。对在“三资”代理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妥善处置,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大家要以脚踏实地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创新的精神,找准推动工作的切入点,夯实加强管理的新做法,推动全县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规范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