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的实效性
一要完善代理程序。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对村集体的“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要始终遵从“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维护村集体的独立核算主体地位,分村建账,单独核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村两委必须与代理服务中心签署委托协议。村级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报账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报账员一般由村文书兼任,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得兼任报账员。
二要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化管理是“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应有之义。在整个代理服务工作过程中,都必须把规范化管理这条主线贯穿始终,紧抓不放。要坚持实事求是,在清理登记阶段,该明晰产权的要明晰产权,需要复查的要及时复查,切实解决“三资”状况不清、帐实不符、资产闲置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作出决定。要严格按照“四规范”(规范账户设置、规范票据管理、规范债权债务管理和规范招投标程序)、“五统一”(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和统一归档)的要求,推动代理服务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要强化监督管理。要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每个村都要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3-5名公道正派、又懂财务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要通过加强培训与检查指导等有效措施,提高理财小组成员的政策水平和监督能力。代理服务中心每月汇总一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资产、资源流转情况,出具书面材料交由各村公开。要强化审核监督,代理服务中心要对财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要强化审计监督,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意见强烈的村要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开。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加强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要严格收支管理。一是加强收入管理。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防止村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要经常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支出管理。村级发生经济业
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大额度资金开支还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金额的具体核定由各乡镇根据实际确定标准。
五要加快工作进度。我县有25个乡镇、279个村居,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到年底结束,有效工作时间只剩3个多月,可谓时间紧、任务重。我县本次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要按照县里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清理登记、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扎实有序推进,确保今年年底前结束。但也不能片面为了抢时间、争速度而减少步骤、降低要求、简单操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质量和效率相统一,扎实开展好各环节工作。清理时段原则上从20*年并村时开始,对重点村或是清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可以往前追溯,不受时间段限制。
二、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