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提出的“八个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十条准则”,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决刹住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干部参与赌博“四股歪风”。纪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大对违纪党员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1)放任、纵容子女及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3)对“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5)参与赌博的,应予免职,再依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二)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切实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要严格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企业违法排污中失职渎职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督促加快工程款清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杜绝出现新的工程款拖欠;要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制度建设。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商、质检、卫生监督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严肃查处统筹、截留和挪用教育经费的典型问题,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继续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和虚高定价的问题。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深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强对药品经销和药品广告的监管和综合整治,防止和遏制药品价格过高、制售假劣药品、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解决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取“红包”的问题。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中的损农、坑农行为要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和清理道路收费站(点),督促主管部门加强交通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巩固着装整顿治理成果,坚决纠正乱着装行为。要有针对性地在政府部门和公用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根本好转。对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查办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案件,严厉惩处各类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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