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落实。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要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
二要强化督查。督查,是推动工作、促进落实的有效手段。市“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全过程,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督查,确保活动顺利高效推进。特别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服务窗口的督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搞形式、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要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建立督查专员制度,可聘请一批年富力强、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督查专员,也可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和各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媒体以及群众代表,对“转作风、优环境”活动进行监督和评议。同时,在此次专项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开展调查研究、查找梳理问题结束后,每个单位都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强化机制。抓作风建设,必须坚持常抓不懈、锲而不舍。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干部管理、议事决策、效能考核规则等制度,努力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监察职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旗帜鲜明地保护敢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切实为我市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各级组织部门要大胆提拔使用敢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努力形成鼓励干事的良好导向。
四要强化氛围。有氛围,才有热潮;有声势,才成气候。要坚持宣传先行、舆论先导、声势先造,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强劲造势,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既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力度,也加大对反面典型的警示曝光力度,确保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作风建设事关干部形象、影响社会风气、关乎事业成败。全市上下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全面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