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性的错误。毕竟,宏观调控不是不要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这次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就再次明确指出,首先要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加快发展。根据这一精神,我们明年的计划总盘子将仍保持适当规模,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有较快发展。
第三,坚持并加强规划指导,确立规划在计划编制中的主导地位。
规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去年我厅修编了《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纲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同时布置各市进行了市级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不少市县的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对各县的规划编制要有一个最后完成期限。省、市、县三级规划构成了完整的体系,对我省交通建设具有指导性作用,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要充分遵循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本着“统一规划、分年实施”、“条块结合、分层负责”的原则,分步实施规划制定的建设目标。没有列入上述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公路水路年度建设规模。
解决交通运输能力滞后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要历史地辩证地看待交通的适应和超前问题,保持适度的建设规模和适当的发展速度。一方面,我们在谋划交通发展的思路,描绘实现交通新跨越的宏伟蓝图时,要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另一方面在具体安排年度计划时,要既反对保守,又反对冒进,坚持量力而行,保持稳健发展,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把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到刀刃上。最近,厅党组根据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建设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几年的财力可能,决定调整干线畅通工程的建设规模。调整干线畅通工程的原则是:在确保国省道干线公路畅通的前提下,把目前不是十分急需建设的项目延缓实施。调整的内容主要有:首先,把已列入****年全省公路建设及大中修计划,但目前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从****年计划中调出;其次,对后三年的项目进行清理,把不符合规划、在公路网中作用不明显、前期工作不到位、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暂缓实施;第三,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交通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干线畅通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反对少数地方不切实际地高标准,盲目超前。能中修的,不搞大修;能大中修的,不进行改建;能路面改造的,不进行路基拓宽。对同一条国省道,不必追求标准的统一,交通量大的路段,技术标准可以高一些,交通量小的路段,技术标准则可低些,但要保持全线路况良好。
调整干线畅通工程规模,是为了让干线畅通工程的实施恢复去年我们谋划时的本意,真正做到“快”、“好”、“畅”,同时避免我省交通今后负债过重,影响长期发展,而不是否定这一工程的实施,更不是降低“六大工程”和实现新跨越的目标、标准。这个决定坚持了科学的发展观,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很好地兼顾了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的关系,希望大家统一思想,坚持贯彻。
第五,突出重点,继续把高速网络工程、水运强省工程和乡村康庄工程项目作为重中之重。
高速网络工程、水运强省工程和乡村康庄工程是“六大工程”的重中之重,这在明年的计划安排中仍旧要充分体现。高速公路项目要按“到本届政府任期末总里程达到3000公里”的目标任务,逐条疏理、逐项安排,按照2007年完工工期倒排计划,通过与项目业主沟通,合理安排明年的年度计划投资。水运强省工程要加快推进启动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进程中的深水港建设,重点保证杭甬运河、湖嘉申线等高等级航道建设。同时,在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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