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切实把好工资申报这个关口,坚决对虚报、瞒报、少报、漏报缴费工资行为进行查处,力争把上述不良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今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有 明显的增长。
三是应保尽保,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我所说的“应保尽保”指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职工应全部参保。目前,参保职工的身份大都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而很多单位的临时工还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其实,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临时工和正式工早已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区分,做为劳动者,临时工同样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希望各参保企业能够认清当前形势和以后发展趋势,摒弃陈旧观念,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从职工的切身利益考虑,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切实拿出实际行动,将本单位包括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尚未参保人员及早办理参保手续,为他们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临时工参保问题今年也将作为稽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不给临时工参保的,我们也一样把临时工的工资基数核算在内。另一方面是指各项社会保险要全部参加。目前,我市大部分单位都能按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种保险。但也有为数不多的单位因种种原因还没有全部参加。一些企事业单位往往重视养老保险,却对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其它保险以各种理由拒绝参保缴费。其实,这些单位的问题说到底就是利益观念问题。在此,我希望这些单位对职工、对社会要有一些责任感,要是等到事情闹大就为时已晚了。这几年像化肥厂、特耐、二纸厂等发生的几次上访事件给我们的教训已经足够了。同时,今年要进一步严格执行“一票征缴”制度。各项保险费用要做到同步缴纳,缺一不可。
四、积极宣传,做好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落实及国务院38号文件贯彻执行前的准备工作。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颁布,按照1号文件要求,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都要参加工伤保险。这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每一个用人单位,都要站在讲政治、讲法律、讲人情的高度,按照1号文件精神,及时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尤其是煤矿、建材、耐火材料、造纸等大量使用农民工的行业更要积极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参保,带好头,作好表率。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凡使用农民工的单位都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农民工的参保率不得低于90%。另外,《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8]38号) 今年即将贯彻执行。按照《决定》精神,个人帐户要逐步做实,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从总体上看,这次政策上的重大调整,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缴费激励机制,使缴费与待遇两者之间更加紧密,更加合理科学。其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统一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明确规定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这不但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维护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而且也改变了各地政策差异较大的现状,统一、规范了养老保险制度;更重要的是,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为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办法创造了条件。二是改革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