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谋好一个“利”字
权和利是密不可分的,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利益观。在利益问题上,也要把握好三点:
一是为民谋利。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深刻阐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唯一宗旨,除了人民的利益,共产党没有自身特殊的利益。邓小平同志深情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们生在这个土地上,就是要为人民服务。江泽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胡锦涛同志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领袖人物的这一系列精辟论述,都高度集中、十分鲜明地规定了我们为官从政的价值取向,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一点我们必须始终牢记,铭刻在心。
二是不谋私利。古代有个寓言故事,说的是有个人到了集贸市场,看到耀眼的金子扑上去就抓,抓了就走,被主人逮住后,围观的人问他,你好大胆子,光天化日之下抢劫金子,那人回答,我只看到金子,没有看到人。这就是经典的利令智昏。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角色还不鲜见。例如,成克杰、胡长青之流,位高权重,本应为民谋利,但他们却利欲熏心,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受贿赂,疯狂敛财,最终罪不容赦、身败名裂。也有些同志可能会自我麻痹,认为自己职位不高,权力不大,贪点便宜,得点实惠,问题不大。这是十分错误、极其危险的。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些人,就是从“小刮刮”开始发展到狮子大开口,滑向深渊。某市一个副市长,农民的儿子,党组织培养读大学后走上领导岗位,最初就从收人家一根领带、一双皮鞋、一套西装开始,演变到收礼金一万、五万、十万,胃口越来越大,最终成为阶下囚。前覆之辙,不可不鉴。陈毅同志早就讲过“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们的各级干部,尽管岗位不同,但手中都有这样那样的权力,比如,人事安排权、财务报支权、资产处置权、工程发包权、项目审批权、执法执纪权等等,这些权力只能为民谋利,而决不能以权谋私;决不能搞权钱交易;决不能搞不给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我们的干部一定要淡泊名利,保持清醒,特别是面对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要不为所动,泰然处之。冷静地想一想,民间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如果我们的干部以权谋私,被金钱所驱使,那我们的干部不就成了“鬼”了吗?做人还是做“鬼”,我相信大家会作出正确的抉择。
三是正当获利。我们强调为民谋利、不谋私利,但同时,我们尊重和保护个人的合法利益。我们共产党人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的合法利益。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应该是寓于人民利益之中,而不是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个人利益实现的途径应该是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实现之中,而不是另辟蹊径,更不能捷足先登。过去一度时期,我们讲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要求大家大公无私,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现实的;但是,要求大家先公后私,公而忘私,这是对的,必须坚持。也就是说,当公与私发生矛盾,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我们应该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服从和维护人民的利益,而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在这方面,大家做得是比较好的。比如,有的同志长期奋战在农村第一线,有的同志从发展较快的乡镇调到困难乡镇,从机关下到了基层,奔向经济发展第一线,工作辛苦了,报酬福利待遇减少了,家庭照顾不到了,但大家以工作为重,以事业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不计较、不埋怨、不懈怠,埋头苦干,默默奉献。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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