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上。我们务必审视民政工作的发展趋势,着眼于围绕城乡救助一体化构建,从现实出发,从县情出发,从每项工作做起,使救助工作由不公,逐步走向基本合理。现在城镇救助工作基本走上了正轨,下岗困难职工、特困居民都纳入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然而在农村,特困户的救助由于贫困面大,绝对贫困人口多,上级下达指标有限,全县农村低保保障率不够高,实现不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如何推进科学公正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如何推进科学公正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如何健全“民办公县”、“公办民营”机制,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何形成政府倡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营造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和舟共济的良好风尚?这些崭新的课题都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去深入研究、去实践摸索。我县是一农业大县,8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我认为,救助工作应把重点放在农村,一是要及时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天有不测风云,气象变化万千,天灾时有降临的可能,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树立抗大灾的思想,立足于灾前重于防,灾中重于救,灾后重于济,认真做好抗大灾的物质资金准备工作,逐步建立全县救灾物质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资金分级负担体制。县、乡镇要有足额的救灾预算资金,确保救灾物质的及时到位,以提高抗灾救灾的快速反应能力。二是要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全县五保对象1683人,是一庞大的弱势群体,他们大多无儿无女,无依无靠,完全靠政府的救助和村民的帮扶过日子。然而五保口粮、地方五保经费到位难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各乡镇一定要加大改革力度,克服困难,再苦不能苦五保老人,再穷不能穷五保对象,千方百计、百计千方落实好五保口粮,优先保障五保经费及时到位,确保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
第二,要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和村(居)民自治。村民自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事关农村基层稳定的工作,目前基层各种茅盾的发生和上访事件的出现最大的原因就是没有把村务公开自始至终坚持下去,有的流于形式,有的应付检查,有的回避矛盾,真、假、伪都有。同志们,你们大多工作在基层,对村务公开的体验比我更深。村务公开是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是真?是假?是伪?群众看得非常清楚,心里装着一本帐,不需我们去下结论。但有一条,凡是群众意见大的村,凡是问题出得多的村,凡是工作难以开展的村,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实行村务公开。村级经费本身都较紧缺,开展工作,必须有些开销,这些钱用在什么地方,办了些什么事,只要用得正、用得好,对群众有利,相信老百姓是没有意见的,如果连这些小事都做不到,把群众想知道的事蒙在鼓里,这还有什么村民自治可言呢!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群众利益无小事”,各乡镇一定要把这一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住村委会换届选举这一契机,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抓落实,制定长效公开制度。审计、财政、农业部门要对村级财务进行任期审计,纪监部门要从速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民政和农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使村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要适应“三个文明”的迫切要求,狠抓殡改工作。殡改工作是个难点,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土葬陋习根深蒂固。要转变丧葬观念,决非易事,需要一代、两代,甚至三代以上的人去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新的一年过去近四个月,县、乡镇两级民政干部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知难而进,敢于碰硬;要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改革土葬,实行火化的新风尚,做好正面的引导工作;要争取公安、工商、税务、国土、城管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非法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