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质询会等形式,质询主体就决策主体在重大决策中的问题进行当面质询,决策主体代表现场解答。要通报质询结果。应当广泛公布质询结果,强化质询反馈,让全体决策相对人都了解质询的处理情况,增强决策的透明度。要整改质询出的问题。建立限期整改制度,对经质询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修订原有决策方案,保证质询的严肃性。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要建立和完善复核机制。良好的复核机制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内容,主要针对关系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环境保护、重大资金投入或对将来产生长远影响的决策进行复核,主要核查决策的准确性、实效性和经济性。通过有效的复核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在“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从而提高各级组织针对自身决策的审视能力。
复核应当成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复核可以由上级监督部门组织进行,也可以由同级的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复核应当坚持申请-调查-复核-反馈的程序,确保复核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各级组织和领导者个人作为决策者,必须具备强大的纠错功能,以随时审视由本级和下级作出的决策,根据决策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使决策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复核,决策者可以冷静思考决策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操作程序,可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理解,提供一个审视自身决策、检索决策正误的机会,从而提高决策水平。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要建立和完善惩处机制。严肃查处错误,是建立健全纠错机制的关键和核心。良好的惩处机制既包括对错误责任人的惩罚,也包括对正确决策人的奖掖,既有对错误决策行为的制止,也有对后来者的警示。惩处机制应当有灵敏的预警措施,防止积小错为大错、积小病为大病;惩处机制应当有严厉的震慑措施,防止继任者在同一类型的决策中再次犯错;惩处机制应当有严格的处置措施,对错误决策者依法惩处,强化决策者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惩处是为了决策更加科学。在完善惩处机制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错误产生的动机、时机、步骤等,在严厉查处错误的同时,保持环境的宽松和谐。有些错误产生不是决策本身的原因,而是决策实施的时机、实施的步骤和落实的手段等的原因,在惩处的时候,既要保证正确决策的继续实施,又要改进实施的方法手段,找准实施决策的时机,不能因为时机、方法、手段的失误而影响整个正确决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