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集中展示了50多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实践和理论成果,对人民政协理论进行了新发展,对政协履行职能进行了新规范,对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也是我们党对人民政协工作领导的新加强,反映了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工作的客观要求,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与此同时,省委也于前不久召开了全省政协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新形势下我省人民政协工作并制发了相关文件。市委已于去年10月份就召开全市政协工作会议。这一系列的决策、部署及文件的制定,密度之大、力度之强,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它表明了人民政协事业正面临一个空前发展的大好局面,使我们倍增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信心和力量。
(一)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主题,创新有为,切实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共中央最近作出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以及中央《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贯彻活动,迅速兴起一个学习贯彻的热潮。全县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统领全局、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与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领域、新形式、新方法;要把学习贯彻与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在搞好政协内部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委员、界别、机关作用方面取得新进展;要把学习贯彻与落实好、执行好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活跃我县政协工作,为促进枞阳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创新有为,始终保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实践证明,政协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的态度越坚决、越自觉、越主动,党委对政协工作就会越重视、越关心、越支持,政协工作也就越顺利、越活跃、越有成效。全县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自觉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党在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加强团结,发扬民主,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政治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省、市、县委保持统一。要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格局中找准政协工作的位置和角度,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要通过广泛的协商和讨论,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县政协党组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维护和接受县委的领导,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定在政协工作中的全面贯彻落实。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要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能力,增强政治责任感,带头遵守政协章程,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有为,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尽心、出力、服务。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当前我县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样也是我县抓住崛起机遇、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县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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