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严厉打击采购、加工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行为,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原料采购索证关,认真实施食品原料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使餐饮单位进购食品原料时做到“帐物相符、帐票相符、票证相符”,并重点监督检查了食品油、米、面粉、调味品、豆制品、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原料的索证管理情况,共计检查餐饮单位220家。六是我局与县文化旅游局联合举办了餐饮服务人员培训班,期间邀请了兰州饭店专业培训师2名,对农家乐100多名经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七是我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对建筑工地食堂进行了排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对无证的食堂进行了审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体检和培训,确保了民工的饮食安全。八是我局重点对县城酒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和小餐馆负责人总计130余人进行了培训。培训涉及餐饮业操作间设施布局、餐饮具消毒、餐饮具保洁设施、原料索证索票、环境卫生、后堂死角垃圾、废弃油脂处理及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原料采购卫生要求、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储存卫生要求、餐用具卫生要求、留样卫生要求、个人卫生以及工作衣帽等几个方面,切实提高了餐饮业负责人和服务人员的素质。
三、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
一是推进“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定期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积极引导企业自律,督促其自觉树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实行企业安全诚信等级年度考核,加大对诚信企业宣传和失信企业监管力度,促进企业严格自律,确保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控制”。
二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检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加工过程等;严厉打击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工业用盐等行为;重点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大、中、小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整治,严格规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重点开展农家乐、旅游景点和城乡结合部等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车站、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的宾馆、饭店、农家乐等的整治,加强宾馆、饭店、餐饮店内部等节令食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各类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无证无照餐饮食品服务经营行为,年内对重点集镇的餐饮单位至少进行3次以上的检查。
三是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要督促餐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要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并按照有效期使用。餐饮服务单位自行配制食品调味料,其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合法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要依法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是严格餐饮单位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采购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等重点制度,严格规范加工工艺流程,健全“三防”设施和食品留样柜。要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