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上述疾病纳入今年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实行按病种限价方式管理,新农合按70%的标准给予补偿,并积极争取医疗救助的支持,协同提高保障水平。卫生部正在制定适用于县级医疗机构的上述病种的临床路径,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也可结合地方实际,在卫生部印发的临床路径的基础上,在保证质量、有利于降低费用的前提下,制定更适合本地患者实际情况的标准化诊疗方案。
目前,全国有11个省(区、市)启动了增加重大疾病试点病种的工作,部分省份已经取得较好成效。如省吴江市在第二人民医院设立透析中心,新农合对透析病人发生的费用减免95%,个人每次仅需自付20元。医院同时提供免费午餐及接送服务;江阴市对透析病人的费用每三个月按一次住院标准予以补偿,并对进入结报范围的自付部分再给予50%补助,实际补偿比例可达到80%,极大地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安徽省在年全面开展提高儿童两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今年又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在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了对65组重大疾病分别试点的工作,工作扎实、细致,力度很大,农民群众将进一步普遍受益。山东省对血友病也开展了大病保障试点。其他尚未启动这项工作的省份也要加快进度,务必在今年9月底前,正式实施新增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随着这项工作的加速推进,农村居民的重大疾病经济负担将会逐步得以缓解。
(三)把握好试点工作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合理确定新增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随着儿童两病保障工作全面推开以及试点病种的增加,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势必难以承担所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治任务。为保证定点机构合理承担救治任务,应结合实际确定不同病种的定点救治机构,这就是“分级医疗”的做法。对于终末期肾病、妇女两癌等大病,原则上要立足于在县级医疗机构解决,把推进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推行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县级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加强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改善医疗设施、设备条件,提升县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医院管理能力和水平,使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县级医院完成,从而保证试点病种扩展工作顺利推进。重大疾病的诊治从三级医疗机构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下沉到县级医院,既是降低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有效途径,也更有利于促进县级医疗机构的学科建设及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形成合理的分级诊疗的格局。
二是要加强协作,做好费用控制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在做好病种费用基线调查、综合考虑筹资水平、地区差异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运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新增试点病种费用标准;按照确定的病种费用标准,实施按病种限额付费并结合试点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标准化诊疗等综合措施,合理控制试点病种的医疗费用;充分考虑救治过程出现异常的情况,共同协商确定相应的处理对策,建立手术意外责任认定及临床路径退出等相关的费用分担机制,避免可能产生的医患纠纷或患者对新农合政策的误解。当试点范围扩大到一定规模时,在重要药品、耗材的采购和配送上,要坚持质量为先、量价结合、集中招标、统一配送。
三是要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新农合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意识,特别是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服务手段,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保证患者及时转诊、救治和医疗费用即时结报;对承担主要任务的县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周转金,并及时结算其垫付的医疗费用,保证医疗机构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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