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强化就业服务工作,适应就业机制体制创新的要求。积极推进街道、乡镇服务窗口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为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档案治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服务。加快劳动力市场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形成全市联网的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劳动力资源上的基础作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社会保障制度功能的发挥,资金保证是要害。社保基金征缴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完善征缴措施办法。在工作措施上,通过合理核定基数,下达任务指标,建立考核办法。劳动保障部门与地税部门要加强联系,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基金清欠力度,落实以实物资产抵交社保基金的变现处置的政策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今年,确保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7.5亿元,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失业保险基金征缴5250万元,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的任务越来越重,为社会保障工作作出了很大努力、希望积极探索,夯实基础,再接再厉。县区领导在关心税收征管的同时,也要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非凡是吴兴、南浔两区的领导要支持社保基金的征缴工作。
(三)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劳动保障工作是全社会的事业,劳动保障、计划、财政、税务、经贸、建设、工商、银行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体制转轨过程中,劳动社会保障治理体制尚未理顺、机制尚未健全,需要各部门的互相配合,共同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保障治理机制。劳动保障部门作为承担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地牵好头,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要落实在各项工作的程序上,三县在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上,进展不快,有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工作程序不明确相互扯皮。国土、财政、劳动三部门要建立起良好的工作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各级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要发挥在贯彻实施劳动法中的主体作用与监督作用;工商联要在会员中宣传劳动法,增强企业家自觉贯彻遵守劳动法的意识;共青团要为帮扶困难人员再就业服务。总之要形成各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同志们,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劳动保障工作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
全会精神指引下,自觉实践“三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