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起到了示范带头效应。通过典型引路,推动了我区劳动力的转移工作。
二、当前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已进入了新时期,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今后几年,是我区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面临严重的形势。目前我区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与建设“三地一中心”、构建和谐长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培训资金少,培训费用高,短期培训难以适应就业岗位的需要;二是有限的培训资金使用分散,培训的组织化程度低,培训质量不高;三是定点培训机构的确定没有统一规范的标准,定点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治理水平等不能满足就业市场的要求,培训专业与市场需求脱节,培训后的就业率不高;四是培训后多数没有参加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低;五是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不高。上述问题的存在,造成用人单位需求与求职人员素质间的结构矛盾突出,一般劳动力相对过剩,而技能人才尤其是中高级技能人才缺口较大,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
“十一五”时期,全区要力争新增就业22000人,每年新增就业岗位4000个,帮助21000名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到2010年,指导帮助500名城镇移民实现上岗就业,就地安置2100名农村移民从事种养殖业,指导帮助450名农村移民实现转岗就业,基本解决城镇就业和移民就业问题。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下降,到2010年力争控制在3.5以内。
根据上述目标,2006年全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600人,培训移民300人,扶贫培训100人,就业再就业培训1350人,新增城镇劳动力转移46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0000人。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全区城乡劳动力资源整合、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统一治理,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坚持“七统一、一不变”。通过建立“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劳动力资源治理、培训机构认定、培训教育、考核鉴定、职业介绍、转移就业、规范用工、维权服务等相互关联的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新机制。
1.统一组织协调。由区劳务产业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劳动力培训、扶贫培训、移民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四条线的培训及就业工作。
2.统一培训基地。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区劳务产业开发办公室统一与符合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实行动态治理、一年一签。
3.统一培训计划。由区劳务产业开发办公室协调区农业局、移民局、农工办、劳动保障局等职能部门,在
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培训方案,由区政府统一下达全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移民培训、扶贫培训和就业再就业培训任务,分四条线实施培训。
4.统一劳务信息。区劳务产业开发办公室要在各街镇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全区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城镇用工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资料库,切实搞好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的信息化治理。
5.统一协调输出。由区劳务产业开发办公室对劳动力市场、培训基地以及劳务输入地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劳务输出,并协调区内各地各部门劳务机构做好跟踪治理和服务工作。
6.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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