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观念,通过改制、转让、合并、兼并、参股、控股、联盟、上市、拍卖、租赁等产权流动组合形式,实现企业资本的优化、扩张和增值。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或者具有某种核心优势的乡镇企业要勇于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其他企业,实行优势扩散和规模扩张,从而迅速发展壮大自己。规模较小、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乡镇企业更要敢于让别人参股、控股、兼并和联合。
4.企业家定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造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经营者的定位问题。乡镇企业起步晚、规模小、底子薄、人才匮乏、职工素质较低,更应该选择优秀人才从事企业经营工作,以领导和带动企业员工更快、更好地创业图强。因此,乡镇企业工作者都应该熟悉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者岗位,无论董事长、董事,还是厂长、经理,它们都是一种职业,都要求德才兼备的经营专家来担任,这些经营专家就是极富创造素质的企业家。
(二)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提供充分空间和载体
1.坚持走大中小城市并举的路子,抓紧搞好城市规划,着力促进小城镇建设。我国农村城市化,应走大中小城市并举和发展城镇的道路,中小城市要发展,大城市也要发展。要通过吸纳农村人口,使更多的中等城市发展为大城市,使更多的小城市发展为中等城市。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以县城为中心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
2.改革户籍治理制度,拆除城乡壁垒,给进城农民以市民待遇。户籍治理制度是造成城乡隔绝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彻底改革。1997年国务院已批准公安部提出的一份户籍治理改革方案,答应已经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
件的农村人口在小城镇办理长住户口。这一改革是个良好的开端。但是,目前的改革只是在县及县以下的小城镇层次,农村人口要迁入大中城市仍受限制,将来还应逐步放开大中城市户口限制,答应有条件的居民移居大中城市。大中城市可以根据自身的容纳能力相应规定一些移入条件,但从长远看,城乡隔离的户籍治理制度最终要取消。
目前,农村居民移居大中城市的唯一道路就是通过升学来摆脱农民身份,在毕业分配时留在大中小城市。将来,除这种“精英移民”外,还应有“财富移民”和“劳工移民”两条路子。所谓“财富移民”,即指凡是在城市有能力购买住房,并有稳定职业的农村居民,应该给予长期居住权利和市民待遇。这样可以给农村居民一个只要发家致富就可以进城的机会,给农村居民一个导向。所谓“劳工移民”,即指凡是长期在城市打工,有了固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民工,以及已经嫁给城市居民的打工妹,也应给予长期居住权利和市民待遇,包括在就业、上学、医疗、养老、住房分配等方面,不能再歧视。
3.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降低农村居民的进城成本。农民进城,可以出售、转让土地的经营权,保持自己土地资产的收益权,同时为将来在城市碰到就业、养老等困难时留一条后路。此外,农村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应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将财产量化到职工个人。在乡镇企业职工迁入城市时,可以出售和转让自己的股份,取得收益。这样一种产权安排,可以使农民带着价值化的财产进城,从而降低了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的成本。同时,在城市,也要为新移民创造良好的入住条件,要把他们作为新的纳税人而不是争夺城市人饭碗的人来对待,新移民将购买城市住房,进行新的创业,有可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城市在商品房价、建设费用收取等方面应对新移民采取优惠措施,以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
4.吸引乡镇企业向城市和中心城镇集中,办好工业园区。吸引乡镇企业向城市和中心城镇集中,是形成产业和人口集中,推进农村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