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全面履行法律法规的责任重大,行政问责面临压力;而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一方面违法侵权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将呈上升态势,各方面情况有可能更加复杂;另一方面劳动者维权的呼声和诉求也将更加强烈,劳动保障监察的维权任务将因此显著加重;三是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着执法力量和条件相对滞后,工作体系各级机制不够完善,队伍素质和执法效能还有明显差距等突出矛盾,我们所具备的监察执法综合能力与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深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工作整体在逐步得到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同时也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更重要的一点是新出台的几部法律为我们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因此有着难得的机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坚持将这项工作放在全局中加以谋划,努力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更加充分地发挥其重要的职能作用,使其更加地服务于劳动保障全局工作,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监察条线的同志们,要准确定位工作去向,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这样三个方面:一是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新法贯彻落实。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的第一年,监督推进者三步法律的全面落实是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所在。全省劳动保障监察跳线的通知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日常和专项执法活动,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监察检查职责,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活动,全面到位地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服务,督促和帮助用人单位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帮张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和新老法律的平稳过渡。二是要坚持统筹监管,依法维护城乡民众的合法权益。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依从过去的城镇为主扩大为城乡统筹监管,对象也从过去主要面向国有企业及其职工扩展到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同时,随着几部新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对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监察执法和监管的内容大量增加,并被赋予更多的维权责任,提出了更高的履职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必须全面履行拓展延伸后的法定职能,通过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及时有效的维护。三是要围绕发展大局,助推劳动保障事业整体发展。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工作,需要全系统各条线各展其长,,发挥优势,形成方向一致的工作合力。劳动保障监察作为系统内专门的行政执法力量,具有特殊的职能优势,将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其对完成工作任务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具体从事监察执法的同志也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主动融入工作大局,力争取得监察执法促进就业、保障、维权工作的多重效应,从一个重要方面助推劳动保障事业整体上又好又快发展。
二、 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
为了推进新法实行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按照部里统一部署要求,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省厅已对此作出部署和安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按照时序进度抓好落实,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要求是把握好这样几点:
一是要重在解决实际